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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明霄吃过一次omega做的饭后,他的冰箱里也开始习惯性的囤积除了奶香面包和速冻玉米饺之外的食材,菜肉蛋都是很新鲜的。何墨歌做了一个蘑菇奶油汤,一个白水煮蛋切片,把吐司也切成片状,最后熬了一个黑胡椒酱汁,故意地笑嘻嘻地画了一个五角星,随后引来了alpha白眼攻击。

        其实明霄不太适应白水煮蛋,总觉得纯蛋类最好吃还是油煎,可是看着omega发青的眼底,自然而然就想起了昨天晚上做了什么好事,于是就无法坦荡地发表“这玩意儿难吃”的言论了。

        何墨歌用两片吐司夹着鸡蛋切片,中间淋上了酱汁,裹得像一份简易的三明治,满怀期待地看着alpha咬了一口。

        酱汁熬的非常不错,这味道出乎明霄的意料好吃,于是他侧过头马马虎虎夸了一句:“……还行。”

        “你喜欢吗?”何墨歌笑说,“那我以后经常给你做。”omega又把吐司掰成4块,沾了蘑菇奶油汤,放到明霄的盘子里。

        外面晨光明媚,照到洁白的碟子边缘,反射出一种柔和而可爱的光芒。何墨歌低头认真摆弄早饭,阳光也在他的白衬衫上打出一层薄薄的光晕,映着他温和的神情,让他像一个圣洁的……什么玩意儿之类的……明霄不想用“天使”这个词,太娘。

        明霄一边吃一边看着他一边想,这的确是一个适合结婚的o——自己对未来o的标准有一条就是:别的饭可以不做,但是一定要会做早饭。他有吃早饭的习惯,早饭吃好了对他一天工作都有助益。而且中午晚上他习惯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不愿意和别人共进午晚餐,觉得那样分散精力浪费时间,通常啃啃面包就完事。

        何墨歌其实还挺符合自己的标准的,他想,至少他很会做早饭。

        ——

        何墨歌从结婚那天就搬到齐云醉的公寓去了。

        本来齐云醉有一套婚后居住的房子,高档住宅区,旁边就是江,对面就是最繁华的金融商业区,早上起来还能看到来往的游船。那房子光装修费就可以买一个何家。用可他的婚结的太仓促,目前依旧在装修阶段,至少还要一个月才能入住,于是他们就先在这座现代化的昂贵公寓里暂时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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