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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林易觉得自己越来越不能了解有钱人的想法。

        他不了解大陆总还能骗骗自己,他和大陆总之间有年龄代沟,不了解才是正常的。可他怎么连小陆总都不了解,这大半夜的带着一个绝色美女上车,又半路上将女人给丢下了。

        这……这多少就有点离谱。

        可他不敢说,实在是陆家给的钱实在太多了。他不仅不敢说,还将小陆总送到小区楼下,体贴地替人打开了车门。

        这是靠近市一中附近的一个小区,地方不算大,但是治安比较好,那时候他和沈清如就背着别人住在这里。

        说起来他已经有很多年都没有来过这,却发现自己仍旧对这里记得很清楚,甚至这里的钥匙都还在钥匙扣上挂着。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突然来了这里,但是行动大于理智,在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他就已经打开门进去了。

        屋子有人来定期打扫,就算长时间没有人过来住,依旧保持得很好,那怕就连客厅里的那条地毯,似乎都没有改变颜色。

        他不喜欢这种毛茸茸的东西,那时候还是小姑娘央求着买过来的。夏天,她就穿着窄裙坐在地毯上写卷子,他就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替她订正。后来过了高考,她的卷子换成了旁的东西,他自然也去做其他的事情。她也不知道反抗,就软着身子红着脸一遍一遍叫他的名字,小声地哼着,“慢点啊,慢点啊”,听着像是不成调的曲子。

        她那个时候是真的蠢。

        陆远州想,莫名回忆起刚开始注意到沈清如的时候。

        那时候她刚跟着她的小姨来,穿着不合身的裙子,缩着手脚站在旁边,在明艳不可方物的沈玫旁边,就像是路旁长着的一朵不知名的野花,就是一双眼睛好看,圆圆的,水灵灵的。

        他真正注意到沈清如,是在一次大礼堂的演讲上,他作为优秀学生代表演讲。站在容纳千人的大礼堂前,面对穿着一群校服的学生,他就从人群中一眼就看见了女孩。她扎着马尾,留着厚重的齐刘海,双手叠放在膝盖上,圆圆的眼睛就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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